• 您的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政策导向-国内政策-
  • 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3-11 点击:
  •   (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申请表;

      (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

      (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委托运营项目备案表。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2月10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3月26日颁布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上一篇: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下一篇:建设部正式启动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告别国外标准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