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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财政体制下政府如何支持节能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15 点击:
  •  一、欧盟、英国和法国公共财政支持节能的运作模式


        (一)欧盟公共财政支持节能的运作模式

      1.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拨款是欧盟公共财政支持节能的主要资金来源。欧盟目前用于能源研究方面的预算占欧盟全部预算的4.5%。欧盟正在实施的2002-2006年"五年综合计划"共165亿欧元,其中用于提高能源效率方面的财政拨款22亿欧元。

      2.运行机制

    欧盟的节能工作主要由研究总司、能源和交通总司负责。研究总司主要负责研究与开发项目,项目资金支持主要限于这两个领域;能源和交通总司主要负责示范和推广以及能效标准的制定,但是其示范性项目基本接近市场。为了保证科学性和透明度,欧盟吸收社会有关方面人士成立专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评估和验收。此外,欧盟还成立了欧盟成员国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决策,以使欧盟的决策符合欧盟各成员国的利益。

      3.效果评价机制

      欧盟及有关国家对公共财政支持节能项目的效果评价机制,主要体现在项目招投标制和项目合同管理制。欧盟各部门通过招投标制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首先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指南,进行招标,各申请者将投标报告交给招标方,招标方再将投标报告交由专家小组,由专家小组打分,专家小组不进行决策,招标方将附有专家打分的报告交由欧盟成员国委员会讨论,并由其最终决定。对中标者,招标方与其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这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监管,项目承担方每半年都要提交一份项目进度报告,招标方根据进度进行拨款。不仅如此,招标方中途还派出财务和技术官员对项目进行财务和技术上的检查和审计。

       

        (二)英国公共财政支持节能的运作模式

        1.通过设置专门税种为节能项目筹集资金

    英国公共财政支持节能的资金是通过向终端消费者征收能源消费税的形式来筹集节能资金。目前向终端能源消费者课税的水平是:电力0.043镑/度、天然气0.015镑/度(根据热当量换算)。能源税从2001年开始征收,当年征收了10亿英镑。能源消费税并不完全用于节能,2001年征收的10亿英镑能源消费税的20%用于节能,其余80%用于失业和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事业。

      2.节能管理机构

      英国负责节能的政府部门是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FEFRA)。该部的职责是制定相关节能政策和法规,管理政府对能效投资的资金,但不对节能项目进行直接的组织管理。政府对节能投入的资金是通过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下属的基金会来执行。目前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下面设立了两个基金,一是碳基金(Carbon Trust,CT),主要用于工业和交通方面的节能,二是节能基金(Energy Saving Trust,EST),主要用于建筑方面的节能。管理这两个基金的机构都是非盈利性组织,其开展活动时,虽然可以对外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其盈余不能用于对外投资,只能用于今后相应工作的开展和对相关项目的资助,其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其业务运作费用均根据预算从基金中支付。

      另外,英国负责可再生能源的政府部门是英国的贸工部(DTI),贸工部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直接面向公众和私人团体,采取招投标的形式进行,通过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和评估等事宜直接对项目进行管理。

      3.基金的用途

      英国政府对节能的投入,按照预算直接拨给基金会,由基金会具体执行有关项目,但支持领域、支持方向是由有关政府部门来决定。目前基金主要用于节能技术的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的研发和示范,以及对终端用户采用高效节能技术、设备给予适当补贴三个方面。上述三个方分别通过一个国家级的、持续的项目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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